南投縣名間鄉新民國民小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

「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-兒童樂隊傳習」實施成果

計畫名稱

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

「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-兒童樂隊傳習」

補助金額

87,402

執行率

100%

參與人次

參加學生人數 18 人,其中含目標學生 9 

成果內容

一、      依據:教育部110學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劃

二、      計劃目標:

1.發展藝術教育,提供兒童歡樂童年。

2.倡導正當休閒娛樂,營造溫馨校園環境。

3.啟發學生體驗兒童樂隊合奏之美,透過音樂教育欣賞,充實學生休閒生活,培養社會互動合作群性,落實音樂藝術教育。

4.持續強化兒童樂隊傳習活動,落實學校特色傳承。

三、      實施對象:針對本校兒童樂隊具潛能及興趣之學生。

四、      實施時間:自11081日至111731日。

五、      活動地點:本校音樂教室

六、      活動內容:

(一) 兒童樂隊樂器介紹:介紹器樂與樂隊內各種樂器,及其演奏方式,以吸引學生學習之興趣

(二) 兒童樂隊教學及練習:外聘專業音樂教師配合校內音樂教師進行協同教學,增進學生音樂演奏能力,並配合課程進行欣賞教學。由深入淺出解說及音樂欣賞,讓學生逐步了解並學習相關藝術及音樂知識,在輕鬆活潑課程中,增進對音樂藝術認識。

(三) 於全校29人的小型學校,面對畢業生與新進生的傳習,兒童樂隊新舊交替,運行維繫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全部上場的優良傳統。

七、      教師來源:1、外聘具有音樂專長人員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內聘本校具有專長教師。

八、      經費來源:由教育部專款補助新台幣捌萬元整。

九、      預期成效:1.透過文化藝術教學活動,融入音樂與表演藝術的學習,讓學生對音樂藝術有更多認識與了解,進而懂得欣賞與喜愛音樂,提昇學生人文素養。

2.藉由藝術創意學習與實踐,提升學生創造力、思考力及判斷力。

3.培養校園師生對音樂藝術學習觀念,參與文化活動之意願,達到學生多元藝術觀及美學涵養之目標,增進藝術文化校園傳承紮根。

4.帶動校園藝術推展,落實藝術教育傳承,提供學生正當休閒活動,達到藝術生活化,生活藝術化之目的。

 

十、      發展學校教育特色—兒童樂隊傳習活動經費概算表

活動項目:兒童樂隊傳習活動

項次

科目

類別

項目

單位

單價

數量

金額

說明

1.

經常門

教練鐘點費

外聘教練

400

88

35200

 

2.

經常門

教練鐘點費

內聘講師

320

88

28160

 

3.

資本門

器材購置

手風琴

16000

1

16000

實際需求老舊樂器更新

4.

經常門

教材()

樂隊樂譜

200

20

4000

5.

經常門

雜支

雜支

4042

1

4042

 

合計

87402

 

 

成果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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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指導兒童樂隊分部練習

老師指導兒童樂隊分部練習

兒童樂隊參加音樂比賽獲優等

兒童樂隊參加音樂比賽獲優等

老師指導兒童樂隊團練

校慶暨社區運動會表演

兒童樂隊於畢業典禮演出

兒童樂隊於畢業典禮演出

 

110學年度音樂比賽優等第一名